近日,驻教育部纪检组教育部直属机关纪委下发《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的通知》(驻教纪〔2015〕3号),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发《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“四风”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工委〔2015〕80号),通知对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等提出了纪律要求,其主要内容包括:
一、严禁学院用公款送月饼、大吃大喝、安排旅游和健身及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福利和实物。
二、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、公车私用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。
三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等财物。
四、严禁参加由员工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;严禁参加由员工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五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请公司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。
中共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纪委
2015.9.25